芒果独播起步阶段 广告收入大于网络收入
发布时间:2014/5/28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的一个权利类型,湖南卫视作为其自制节目的著作权人,当然可以自由支配这项权利:既可以留给自己来行使,也可以许可或转让给他人行使。那么,是留给自己好还是卖给别人好呢?

近日,湖南广播电视台台长吕焕斌表示:“今后,湖南卫视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自制节目,将由‘芒果TV’独播,在互联网版权上一律不分销。”宣告湖南台开启了自制节目的自有平台网络独播时代,引发业内震动。“独播战略”对湖南台的自身发展会产生哪些影响?对整个行业格局又会产生哪些冲击?

很多报道称“湖南卫视未来将因为不再出售网络版权,每年至少损失4亿元的版权费”,笔者认为这里所谓的“损失”并不准确。网络版权销售的稳定收入消失,但独播为“芒果TV”所带来的广告收益却必然会增长,像《爸爸去哪儿》《我是歌手》这样的节目,放在任何一个网站上都意味着巨大的收益机会。这个此消彼长的关系,可能因为“芒果TV”目前的影响力和用户体验方面的不足,导致起步阶段“消”多于“长”,但长远来看,要达到两者持平甚至“长”大于“消”,其实并不困难。

某档节目放在“芒果TV”播或卖给视频网站播,哪个更赚钱,这只是“点”上的比较。而独播战略带来的“面”上的影响则更为深远。

首先,电视播出是有时间、空间限制的,一天只有24小时,覆盖全国的只有卫星频道,而网络的辐射力是无限的。近几年,各大视频网站都大力发展自制节目,这已经成为行业趋势,而湖南台在这方面拥有天然的巨大优势。湖南经视、湖南娱乐等频道的大量节目都可以直接搬上“芒果TV”,湖南台强大的制作力量还可以不断供应新的节目。以湖南卫视品牌栏目带动“芒果TV”,以“芒果TV”创造更多的热门节目,从而推动节目衍生作品的创作和发布、活动策划、艺人经纪等业务的发展,最终实现节目的版权价值最大化,带来更多的收益点,这是一个可预见的发展轨迹。很多分析人士认为,“芒果TV”杀入视频网站的激烈竞争中,是场赢不了的战争,事实上,“芒果TV”现阶段没有必要和综合视频网站争夺版权资源,只需立足于湖南台丰富的内容资产就不太可能会输。

其次,当前我国对版权的保护力度仍然不够,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网络侵权行为泛滥,作者维权难度大、成本高。而湖南卫视的节目实现独播后,会大大方便维权工作,“芒果TV”以外的一切网络直播和点播都是侵权。这不光使侵权行为无所遁形,还可以培养观众的良好收看习惯。在“芒果TV”实现与湖南卫视同步直播后,网络上充斥的各种直播网站中的湖南卫视频道已经鲜有人问津了。

再次,在信息时代,媒体发展日新月异,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文化娱乐产业潜力巨大,尽早扶持自己的网络平台,跟上技术发展的脚步和业内先锋的思维,才可以避免在未来竞争中处处被动、依靠他人。

湖南卫视的独播战略,现在看来只是让视频网站少了几个热门综艺节目,对其影响是微小的,但由此带来的蝴蝶效应却可能是巨大的。

首先,湖南卫视走出第一步后,安徽卫视即在5月12日宣布《我为歌狂》第二季的独家版权声明。除此之外,其他卫视频道极有可能会紧跟湖南卫视的独播计划,虽然不像湖南台这么大刀阔斧不留后路,但也是在这些方面做类似尝试,如官网直播、与特定网站合作等形式。一旦形成规模,直播网站将难以生存,毕竟有了正规渠道,谁愿意去登录充斥着小广告甚至挂着木马的网站呢。其他各类网络侵权行为也会被相当程度地遏制,有利于净化整个网络版权环境。

其次,湖南台各档节目不再分销,对视频网站是种损失,一档热门综艺节目不但会带来超高的点击量和大笔广告收入,也会提高网站本身的关注度,但这种损失还不足以撼动各大视频网站的地位,真正的威胁来自其他卫视可能的效仿。各大电视台的网络平台一旦形成规模,不但会独揽自制节目的网络播放权,还会加入对影视剧等作品的版权资源争夺战。

这种可能发生的危机会促使各大视频网站将综艺和专题节目的重点转向自制,同时加大对自制网络剧的投入。近年来,搜狐、优酷土豆、爱奇艺等视频网站都推出了优秀的自制或合作节目,成立类似电视台制作团队的工作室,如爱奇艺的马东工作室等。视频网站的转型已经处在进行时,而湖南卫视的独播战略必将加速这种转型。视频网站的自制能力提高后,会相应地降低版权购买力度,一定程度上还可能使现在过高的影视剧交易价格合理化,促进良性竞争,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

综上,湖南广播电视台决定走网络独播的道路,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对湖南台自身发展和全行业的发展都可能产生积极影响。业界必然会持续关注这一战略的实施,由此引发的蝴蝶效应值得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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